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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市属超期未换届社会组织责令整改通知 发布日期:2018-9-5 作者:社会组织联合会 来源:社会组织联合会 阅读: 7121 次 滁民办函〔2018〕 号 市级部分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: 经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和执法检查,你单位主管的部分社会组织(名单附后),存在超期未换届情形,违反了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等法规政策,现责成有关社会组织于2018年12月31日前进行整改并完成换届工作,逾期不整改或不换届的,市民政局将依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等法规政策,作出警告或限期停止活动等行政处罚,并依据《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》列入活动异常名录;情节严重且拒不整改的,将依法予以撤销登记行政处罚,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。 望各业务主管单位督促相关社会组织认真、积极整改。
附:限期整改的社会团体名单
滁州市民政局 2018年9月4日
限期整改的社会团体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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